我县查获一起非法出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
2019-08-08 19:14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衡东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侯云驰 | 作者:侯云驰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987

       衡东融媒体中心8月8日讯(通讯员 文秋成 谭朝晖)8月5日,衡阳铁路公安处衡山站派出所在例行安全检查时,发现新塘镇新义村村民刘某包内藏有野生动物蛇类,于是,铁路民警将其控制并移交给衡东县森林公安局进行处理。

       经查实,刘某在新塘镇农贸市场收购3条银环蛇,4条王锦蛇及1条灰鼠蛇,准备乘火车送往广州出售。该行为己违反巜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涉嫌非法出售非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目前,该案查获的野生动物已放归大自然,案情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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